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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教师岗142人)
发布时间:2019-06-17浏览次数:7073

为深入推进我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及我市实际,经研究,我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378名。其中:面向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招聘40名;面向社会其他人才招聘338名。具体岗位情况及条件见《2019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符合《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如: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2.本公告所称全日制毕业生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录取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4.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2019届毕业生毕业证和资格证原件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6.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6月26日-6月29日(8:30-12:00;13:30-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各岗位报名地点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

(三)报名资料及要求

1. 自行下载《2019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填写并打印(建议用电子照片打印);

2. 身份证、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证明;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6.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招聘岗位,须对自己提供的资料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四)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须通过株洲人事考试网(http://www.zzksw.com.cn/)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片上传,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电子照片上传和报名信息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电子照片尺寸上传要求: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株洲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审核通过的照片,再进行上传。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电子照片,未成功上传电子照片的考生无法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成功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上传照片和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 7月4日上午9:00-7月6日下午17:30;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7月10日上午9:00-7月12日下午17:30。上传电子照片、报名信息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www.zzksw.com.cn/。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察考核等方式进行。具体各岗位考试方式详见《岗位表》。

(一)笔试

1.面向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进行统一的笔试考试,以考察考核的方式进行,对考察考核合格者,即择优聘用。

2. 其他招聘岗位均需进行笔试。

(1)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表》中“笔试类别(专业)”。

(2)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1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7月下旬考生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3)笔试开考比例。笔试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纪律要求和违纪处理。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各岗位面试方式以及是否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详见《岗位表》。

(1)面向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以考察考核方式进行。

(2)其他招聘岗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

(3)进行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面向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考察(考核)成绩

(二)其他招聘岗位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进行折合计算,各岗位折合比例详见《岗位表》。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空缺名额是否递补,视情况决定。如须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递补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编制等进人手续。

八、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zhuzhou.gov.cn/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信息确认、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公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公告、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招考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被录取的(从拟录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单位报告,并终止参加我市本次招聘。对参加本次招聘已公示和聘用后放弃的,以及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招聘考试。

(四)本次招聘被聘用者,如符合株洲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对象者,将按照株洲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株发〔2017〕8号)文件(附件4)及其配套细则,落实奖励优惠措施(可以申报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享受医疗保健、子女就学、配偶就业、休假疗养等优待服务;根据人才分类认定,可申请三年10—200万元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具体见附件4)。

九、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731-2868020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8681082

(二)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岗位表)

(三)举报监督电话:0731-28681523  28681760

 网络举报邮箱:zzsjwzrsjjjzjb@163.com

(四)上传电子照片及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731-28681089     

 

  附件:

3.2019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1.2019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4.《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株发〔2017〕8号).doc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190617/i901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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